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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有可爱虎牙的美少女都是吸血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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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有可爱虎牙的美少女都是吸血鬼】(第1-11章)(第5/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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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的白领人山人海;二来我家离公司也就四五公里,哪个滴滴司机会接这么近

    距离的单?

    正无计可施时,突然两道耀眼的led光柱横过来划破了雨帘,最后停在了我的

    面前。光线有点强,我眯着眼,看到了一个小个子撑着一把黑色大伞下了车。

    哦~居然是那辆白色qx80。

    「米小姐,正式介绍下,我叫林知许。」来人几乎只和我一般高,撑着一把

    巨大的黑伞,颇为滑稽。「我送你回去吧?」

    我狐疑着:「你……在我公司楼下等了一整天?」

    林知许笑了。我第一次认真看他的样子,黑伞衬托下,他的脸显得很是白净,

    颇有点男生女相的意思。

    「那怎么会。我早上问过你们大楼的保安,他说你们最早也得6点多才能下班。

    所以我也是刚到。」

    我微微一怔,这哥们倒是挺诚实。不得不说,也挺聪明。

    「行,走吧。」我别无选择,嘟囔着说。

    接着他伸出一只胳膊,笑着对我说:「你脚不方便,搀着点儿?」

    「呵,谢谢~」我也笑了,行,还挺细心,只不过……

    「你胳膊再抬高点儿。」我说。正常男生胳膊微抬,女生矮一点儿,搀扶着

    刚刚好。可是这哥们和我一般高,他胳膊非得再往上抬抬,否则我搀扶个屁啊。

    他脸微微一红,依言抬高了手臂。我搀着他的胳膊,一跳一跳地上了车。

    ……

    外滩中山东一路18号的莫尔顿牛排坊,以深色胡桃木与黄铜装饰为主,水晶

    吊灯均匀洒下暖光,深灰绒面座椅间隔宽敞。身着笔挺黑西装、白衬衫的服务员

    手持银色托盘,在餐桌间无声穿梭,空气里浮动着牛排炙烤香气与红酒木塞拔出

    时的轻响。

    我和林知许坐在靠窗两张的位置。我手撑在米白色的餐桌布上,透过雨水涟

    涟的窗户,我能望见浦东林立的玻璃幕墙大厦在雨幕中流转霓虹。雨水顺着玻璃

    窗蜿蜒成细流,将对岸陆家嘴的璀璨灯火切割成无数细碎光斑,车辆尾灯在潮湿

    路面拉出红色光带,很是繁华。室内却挺静谧优雅。

    原来回程的路上,林知许提议一起吃个晚饭。我问吃什么,他说我定。

    我就说吃牛排。吃三分熟,滴着鲜血的牛排。

    于是他就带我来了这一家牛排坊。

    挺阔气啊,我想。莫尔顿牛排坊,号称沪上三大牛排坊之一(别问我另外两

    家是哪两家)。别的不说,光停车费就要60元一小时。啧啧啧,不仅仅是阔气了,

    简直就是壕气。

    正想着呢,服务员把我俩的主菜上来了:我是一块三分熟的菲力;而对面男

    人点了一块五分熟的t骨。

    「米小姐,所以你是公司里的hr,专门负责招人的?」小个子男人饶有兴趣

    地问。

    「嗯。」我一边随意地应承着,一边往嘴里炫着牛排。说实话,比起细嫩的

    肉条,我更喜欢纹理间的嫩汁和血水。如果不是在餐厅里被人盯着,我甚至想先

    吸干这块牛排的所有汁水,然后把它当牛肉干嚼着吃。

    「那你猜我是干什么的?」男人接着问我。

    有点油腻,我管你这啊那的。「猜不出。」我对付着回答道。

    「我们第一次见面,你还记得吗?是在市政设计总院门口。」

    「当然,你把我创飞了。」我说道。

    「我是一个设计师。独立建筑设计师。」他说道。

    似乎小个子男人期待这个title能把我震慑到,但实际上我还在大口大口地嚼

    着餐盘里的牛排。话说我从满清铁帽子王到会所男男专属技师,哪个职业的男人

    没见过?会被你一个小小的建筑设计师震慑到?

    「哇偶,好厉害~」我言不由衷地赞美。来,姐姐给你一个基本的的体面。

    也不知道是真的经不起夸赞,还是意识到我敷衍态度后的惭愧,对面林知许

    的脸色微窘,他本来肯定是准备接着吹嘘自己做过的项目的,此刻却被我两句话

    噎住了,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他埋下头,想吃点东西缓解窘迫感。于是他用锯齿刀想从骨头上剔下一块肉,

    想不到那肉粘连在一块软骨上;林知许用力,力气却用老了,哗的一声,锯齿刀

    划过骨头,浅浅地在他的左手食指上拉开了一小道口子。顿时,一小股鲜血顿时

    涌了出来。

    「啊~」他叫了一声,想拿餐布去裹着伤口。但不知怎地,他眼前一闪,我

    已经从自己的位子上下来,站到了他的身边。

    「林……林先生……」我出神地盯着他汩汩冒出血液的食指,语音语调颤颤

    巍巍:「你……流血了呀……哇好多血……」

    「哦……米小姐,我没事的,小伤口,我用餐布压一会儿就好了。」林知许

    更窘了,他挤出一丝笑容,右手慌乱地团起一块布,就要向左手的伤口压过去。

    但突然,我伸手把他的右手拦住了,然后,我另一只手握住了他的左手手腕。

    「你知道吗……唾液酶有……止血的功能。」说着,我大言不惭地把他的手

    指啯住。

    熟悉的半流质的感觉,熟悉的带着点点腥的感觉,熟悉的温热而让我振奋的

    感觉。

    这是血液,人类的血液。

    刻在我dna里的欲望被唤醒。我根本就不是在止血,而是在吸。我站在小个子

    男人的餐位旁,把他的手高举着,就像吸旺旺碎碎冰那样,用尽力气在吸吮,完

    全不顾身下男人惊恐不定的目光。

    他的这个血液味道……好特别啊~

    其实并不腥,反而带着点丝丝的甜味,浓稠度也刚刚好,并且……非常非常

    地让我兴奋。

    就好比大热天里的第一口冰可乐。

    对,就是冰可乐的爽快感。如果说我日常吃的食物是白开水,那么这几年我

    去医院偷偷顺出来的血袋,也能算是可乐,但只能算是那种聊以解乏的无糖可乐。

    似乎也很甜,似乎也很解渴,口感上也无什么特别不同的地方。但莫名其妙

    地,就是有一种回甘的感觉;总而言之,不过瘾。

    而那种不过瘾感,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更加渴望和按耐不住。就是这样的,

    越是喝无糖可乐,就越是想喝一口正常的可乐。

    此刻,一别数年,我终于喝到了属于我自己的「正常可乐」;入口第一下我

    就断定,这个小白脸,是一个极其罕见,却极其对我胃口的熊猫血型。

    好过瘾,哈哈哈。

    「米……米小姐……你能……能松开嘴吗?我……我感觉已经不流血了。」

    天人交战了片刻,我的思绪终于回来,我终于听到了坐着的林知许绵羊般的

    抗议。

    「啊?哈哈哈~对不起对不起。」我哈哈哈地笑着,浑不顾嘴角边还沾着三

    两滴鲜血,他的鲜血:「我就是想试试……啊这个方法。看来还蛮管用的嘛。」

    我依依不舍地丢开他的食指。他的食指欣长,指甲也修建得极圆润,而他指

    肚子上的那道伤痕,此刻确实是不流血了——从表皮到真皮的血都被我吸走了。

    害,再叼着也吸不出什么。我先看着林知许的手指,仿佛在看一个被吸完的

    碎碎冰透明塑料套子,又看看小个子男人本人,仿佛在看一整块一成熟的自走人

    形牛排。

    男人的脸上,红一块白一块,阴晴不定。而我呢?拍拍手,坐回了自己的餐

    位上。

    气氛一时间有点尴尬。我还沉浸在过瘾的自嗨里,不想说话,面前的菲力牛

    排已经基本被我吃完,剩下的配菜有点凉,我也不想吃了。餐桌旁几个服务生在

    殷勤地来回穿梭。而几个邻桌的人,刚刚一直在盯着我俩,此刻也收回了目光,

    开始了各自的窃窃私语。

    沉默,沉默是今晚的莫尔顿。

    我看到面前的小个子男人似乎在思考着,踌躇着。

    良久,他突然问出了一句话:「米小姐,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啊?」我讶然。

    第五章:牛马的凶杀

    那天被撞之后,新华医院的医生说我这个脚大概得肿个五六天。实际上呢,

    周五我就健步如飞了。

    没办法,谁让咱们这个dna异常呢。

    理论上我是不需要人接送了。但实际上能蹭车我怎么可能不蹭?退一万步讲,

    我脚是好了,我电瓶车还没修好呢!

    于是周五我又是早上蹭丁学轩的摩托,晚上蹭林知许的qx80,很是惬意自在。

    于是周五晚上我又好好蹭了林知许一顿晚饭。这哥们似乎挺有钱的,在不开

    发票报销的前提下,吃饭居然不看菜单,让我随便点,颇为离谱。

    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啊。周末我只能有一搭没一搭地陪林知许这个二傻子微信

    聊天。被迫营业的同时,我还不停地夺命连环call那个修我电瓶车的师傅,我的

    车,到底还能不能修好了?

    终于,周日下午,修车师傅终于拖拖拉拉地把我的银色名牌九号电动车还了

    回来。bingo!周一我终于可以不用求人,自己上下班了!

    ……

    想是这么想,周一一大早,我根本起不来,更不想去上班。

    阳光从窗帘缝隙渗进来,在地板上拉出细长的光带。周一早上八点整的晨光

    温吞吞的,楼下传来麻雀扑棱翅膀的声响,晾衣绳上被风吹得轻轻摇晃的衬衫,

    影子斜斜地映在玻璃上。

    闹钟已经他妈的响过第三遍了,被子裹着我的身体,真的好暖和啊。

    不想起床。我盯着天花板,再躺五分钟也好。

    五分钟后,我又把闹钟往后拨了十分钟。

    然后,闹钟想了第五遍。8点半了。再不起床,我就完蛋了。

    我扑棱棱地掀开被子,像蝙蝠一般,飞速地在卧室穿梭~穿衣,洗漱,收拾

    东西,然后,出门上班。周一,该死的周一。

    既来之,则安之。我哼着小调唱着歌,骑着刚修好的电瓶车出了小区大门。

    走了没半公里,来到市政设计总院(就是我上次被创飞的地方)的门口,突然看

    见黑压压地围着一群人,甚至还拉着警戒线,三三两两的好几个警察。

    咦?我八卦之心骤起,咋回事?又有人被创飞啦?

    今天出来得虽然不算早,但围观个五分钟,上班还算来得及。我和黑压压人

    群里的大爷大妈一样,停下来,把车怼上人行道锁好,随后也挤在人群外面伸长

    脖子看着。

    经常扎堆看热闹的朋友们应该都知道,我这个身高,在人群里,是非常吃亏

    的,除了后脑勺,几乎看不见任何。而我此刻,甚至连后脑勺都看不见,因为都

    是规规矩矩骑电瓶车的群众,他们都规规矩矩戴着头盔。在我面前,一个又一个

    圆圆的头盔杵着,让我感觉仿佛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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