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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日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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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说酒(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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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哈哈哈……”四下里,爆发出一阵哄堂大笑。众青年才俊们,笑得前仰后合,一个个直擦眼角。

    胖水缸卢莛才能平庸,又没有什么自知之明,还一直企图癞蛤蟆吃天鹅肉,很多人其实早就看他不顺眼了,只是耐着他父亲卢征明,乃是吏部侍郎,随便动动手脚,就能令大伙在仕途上平添许多坎坷,不敢轻易得罪他而已。

    但是今天,王翰忽然跳出来仗义执言,大伙肚子里所憋的邪火,哪可能还藏得住?即便心中再畏惧卢家父子过后报复,顶多也只是将头扭开,努力笑得不要太大声而已!

    如此一来,可把那卢莛的脸面,彻底砸进了泥坑里头。此人气得一跳三寸多高,将手指变成拳头,照王翰的鼻梁便砸,“竖子,敢羞辱老子,老子今天……”

    “卢兄,请给张世叔留几分颜面!”拳头才递到一半儿,王之涣已经闪身而至。先用自己的肩膀结结实实,替王翰接下了这一记重锤,随即,用手轻轻握住了卢莛的手腕。“两位都是六艺兼修,想要切磋,另约时间便是,何必非赶在今天?!”

    “是及,是及!”那卫道见情况不妙,也强忍心中烦恶,从背后紧紧抱住了卢莛的大肥腰。“卢兄文武双全,有经世济国之大才,何必非得在诗文这种小道上,跟他人争个高下?今天咱们只谈文,不动手。否则,毕前辈那边看过来,大伙恐怕都不会给他留下什么好印象!”

    这句话,既将卢莛捧上了云端,又向所有人,陈述了如果发生冲突,可能出现的后果。顿时,令冲突双方,都不得不三思而后行

    缘由很简单,那毕构此刻就在花园另外一侧,跟张说,贺知章等人,把盏言欢。虽然眼下这位老前辈仕途不怎么得意,然而,他却是官场中货真价实的清流名宿。在朝堂上,无论资历,还是威望,都远远超过了卢莛那位做吏部侍郎的父亲。

    而毕老前辈又不清楚双方冲突的起因,看见年青人动手打架,肯定会觉得双方都有错。一旦点评谁一句,“性子有失稳重”,恐怕用不了多久就会成为士林公论。

    “要我说,各位根本没必要争来争去。”见双方都被卫道劝得有了偃旗息鼓意思,张九龄趁机和起了稀泥,“是好是坏,不如交给世人和时间来评判。自魏晋以来,历史上的文坛俊杰,所写的诗加在一起,恐怕不下十万。而流传至今的,不过数千首而已。除了个别不幸遗失之外,恐怕没留下来的,大多都是平庸之作。”

    “嗯,卢某的诗,岂俗人能读得懂?”卢莛大觉此言有理,翻着白眼儿大表赞同。

    “子寿兄言之有理!”王翰懒得再跟卢莛纠缠不清,也冷笑着表态。

    双方互相瞪了一个白眼,彼此分开。自有几名年青气盛不怕事儿的才俊,簇拥着王翰去一旁把盏言欢。也有几名老成持重,或者想要抱卢莛父亲卢征明这棵大粗腿的,则陪着后者去另外一旁,支起耳朵听此人自吹自擂。

    双方闹了一场,算是谁也没占到绝对上风。倒是便宜了张潜,从此再也没人想起来让他拿出诗作,以供大伙儿品评。

    而张潜,也巴不得能逃过这个出丑的机会。干脆不去跟任何一桌才俊掺和,只管拎着毛笔,欣赏桑皮纸上的诗句和草圣张旭年青时的真迹。

    还甭说,看着看着,他还真看出些门道来!

    留在纸上的诗篇,不乏脍炙人口的名句,但在了自己身侧。扭头细看,恰看到张旭张伯高那漂亮得令人嫉妒的面孔。

    “伯高兄,多谢你的笔。”还以为张旭是来找自己收回毛笔的,张潜脸色微红,连忙将已经快干掉的毛笔,双手奉还。

    “用昭误会了,张某过来,可不是为了这支毛笔!”张旭楞了楞,笑着摆手。言谈之间,令人如沐春风,“张某是觉得用昭的字,自成一家,仔细看去,竟然别有一番风味!”

    “伯高兄过奖了,小弟实不敢当!”登时,张潜被夸得连脚指头都开始发红了,连忙退开半步,用力摆手。

    跟草圣张旭面前说自己书法好,那跟在孔夫子面前卖百家姓,还有什么分别?虽然贺知章先前说过,弄斧必须到班门。可至少弄斧者自己得把斧子耍到收发随心的水平,才够资格跑一趟。否则,就不是求高人指点,而是纯粹找抽了。

    谁料,张旭却不肯准许他继续谦虚,上前半步,手指着他先前替王之涣誊写的那句“今日暂同芳菊酒”中的第一个字,笑着点评,“特别是此字,翩然挺立,好似白鹤振翅欲飞。在下曾经练习多次,却从来写不出此等韵味。”

    汗,瀑布汗。一半儿是因为惭愧,另外一半儿还是因为惭愧。

    前一半儿惭愧的是,送别诗加上作者名姓,一共三十三个字,结果只有一个“今”字,勉强能入张旭法眼。而那个“今”字,则来自张潜自己在二十一世纪读书时,反复临摹了不下百遍的寒食帖。此字带着苏东坡的三分皮毛,当然在行家眼里,与其他三十多个字,都大不相同。

    后一半儿惭愧的则是,也就在张旭二十三岁,还远远没达到草圣境界的时候,自己敢壮着胆子给此人打个下手。等到张旭走到巅峰时刻,自己再像今天这么胆大,恐怕不被草圣的“粉丝”活活骂死,也会被其他同龄人拖出去砍了手指头。

    “两位张兄,还不赶紧过来喝一杯?刚温好端来的菊花白,这已经是第三轮了,倒得晚了,肯定又是一滴不剩!”好在王之涣来得及时,用一杯酒,打断了张旭继续探讨书法的愿望。

    不愧是杜甫笔下的饮中八仙之一,草圣张旭听闻好酒又来了,果断放弃了自己最爱的书法,笑着向王之涣拱手:“多谢季凌了,上轮我就晚了一步。这次,无论如何不能再辜负了佳酿!”

    说罢,又将头转向张潜,笑着发出邀请,“用昭兄,一起去喝一杯。张都尉家今日的佳酿,与寻常所见美酒,大不相同。”

    “伯高兄自便,我不善饮!”张潜拱下手,轻轻摇头。

    酒是他自己提炼出来的,为了调味儿,还特意加入了刚刚蒸馏出来的野菊花香精,他当然知道此酒与众不同。但白酒这东西,对于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他,根本不是什么新奇玩意儿,也没什么吸引力。要是喝,他宁愿选择如今大唐市面上常见的刘伶醉,好歹还能品尝到几分幽幽古意。

    “不善饮,怎么可能?不善饮,张都尉怎么会愿意与你结为忘年交?!”张旭却以为张潜又是在谦虚,停住脚步,笑着相劝。

    “伯高兄尽管去,这酒,乃是他庄子上的特产,他当然不觉得稀罕!”不待张潜解释,王之涣已经抢先一步,揭开了答案。

    “原来此酒,乃是用昭以师门秘法,指点下人所酿制,怪不得你对此物无动于衷!”张旭恍然大悟,一边笑着再度向张潜拱手,一边迈开脚步直奔距离自己最近的酒桌。“愚兄先去拿酒了,既然今日是菊花盛宴,没了这菊花白,乐趣就少了一大半儿!”

    早就从杜甫的诗作中,知道他嗜酒如命,张潜也不耽误他的时间。笑着点点头,用目光送了他几步,然后将面孔转向了王之涣。

    正打算问上一问,按照大唐的习俗,自己现在告辞的话,算不算失礼?却不料,耳畔忽然又响起了卢莛那令人心烦的叫嚣声:“什么绝世佳酿,尔等喝过从大食国运来的拂菻国英雄血么?那才是世间难得一见的好酒,通体殷红如血,盛放在夜光杯里,对着月亮或者灯烛,不用喝,光看和闻,就让人飘飘欲仙了!”

    这,就有点儿太不在乎主人家的感受了。住,站住,竖子,你少信口开河!”那卢莛越听越不是滋味,尾巴一把追在张潜身后大叫。

    他只有一米六几的身高,却有将近一百七十斤的分量,又喝了许多酒,哪里追张潜得上?被张潜轻飘飘几个闪身,就给闪了一个跟头。多亏了那卫道怕他摔坏,及时扶了他一把,才避免了他当场头破血流。

    而张潜,却恨卢莛在张若虚家里闹事儿,迅速转过身来,冲着此人轻轻摇头:“如果是那没什么本事,却喜欢四处显摆的草包,此物三杯下肚,却可以令其原型毕露。或者胡吹大气,自吹自擂。或者惹是生非,四处寻衅。弄不好,回到家中,还会借着酒劲儿,找比自己弱小的妻儿撒疯。测量结果,人渣是也!喝再好再贵的酒,都不如喂狗!”

    “好,好一句人渣也!”王翰早就乐不可支,不待张潜话音落下,就跳起来,向在场所有年青人举盏相邀,“诸君,干了为此量心尺,各自量心!”

    “饮胜,以此酒量心!”张旭、琴律、王之涣等人,大笑着附和。一个个,觉得心里头好生痛快。

    再看其他人,即便是张九龄这种年龄稍大,阅历最丰富的者,也笑得直擦眼泪。擦过之,端起酒盏,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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