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斗罗之我要无敌了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二十三章 一挑三(第1/1页)
首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目录


搜索,用户注册与阅读记录,书架等功能重新开放

百度搜索新暖才文学网,即可找到我们,网址为拼音缩写https://www.xncwxw.me
(前面加https,http可能无法访问),
即将改版,更多精彩小说请点击"首页-分类-其他小说"

书架功能已恢复,可注册登录账号

    武魂殿学院后山。

    千阳对面站着三个人。

    两个男孩一个女孩。

    其中一个男孩有着暗红色短发,身体看上去倒是比千阳还要壮硕几分,浑身肌肉隆起。

    另一个男孩样貌清秀,黑瞳黑发,看上去就像一个十分纯真的少年,但是眉宇间却偶尔会闪过一丝邪意。

    最后的这个女孩乍一看样貌普通,可是细看的话就会发现她真的挺漂亮,甚至有几分天生的妩媚,而且和那个样貌清秀的男孩有一些相似。

    这三人自然就是焱,邪月和胡列娜了。

    千阳难得的早起如约来到约定好的地点。

    焱伸出手指着千阳一脸傲气的说道:“小子,别说我们欺负你,这可是你自己要求的,输了可别叫妈妈。”

    胡列娜听到焱的话表情一阵怪异。

    “呵呵,别废话了,来吧,打你们三个小朋友我连武魂都不会用。”

    千阳揣着手臂,一脸不屑的看向三人。

    这次他的确不打算用武魂,因为他的魂技是万年级别的,攻击力太强,他怕一不小心把这三个人给打死。

    可是千阳的这句嚣张的话倒是把焱气的哇哇直叫唤。

    “我忍不住要揍他了,邪月,娜娜,一起上!”

    焱一声怒吼,身上突然冒起暗红色的火焰,这火焰竟如同岩浆一般浓稠,在焱的身体上流淌着,散发出惊人的热度!

    甚至他的周围还冒起了黑色的浓烟,使他整个人看上去就像是沐浴在熔岩当中一样!

    “火焰领主,附体!”

    焱大喝一声,两个黄色魂环浮现,他身上的暗红色火焰变得在一旁看戏的胡列娜终于出手了,一出手就是选了个最关键的时机,让千阳抓向邪月的手一滞。

    邪月趁机立马和千阳拉开距离,然后一脸谨慎的看向千阳。

    “没想到小狐狸你竟然是个远程法师,我看你站着不动还以为你不想和我打呢。”

    千阳看着武魂附体的胡列娜打趣的说道。

    因为这个时候的胡列娜因为武魂附体的原因屁股后面有一个长长的狐狸尾巴,而且她的样貌因为武魂附体竟是变得更加的妩媚,让千阳情不自禁的吹了个口哨。

    胡列娜没有理会千阳,而是对着千阳发动了第二魂技。

    “第二魂技,魅惑!”

    一道粉色的光芒从胡列娜的尾巴上甩出,正面击中了千阳。

    “哥,焱,快动手,他被我控制住了!”

    话音还没落下焱和邪月就同时暴起,向着千阳发动了他们能够动用的最强攻击。

    “千阳,我承认你有实力,可是你不该嚣张的想要一挑三,我们三个一起可是连39级的魂尊都能打败,第一魂技,熔岩拳!”

    “给我躺下吧,第二魂技,血月!”

    焱和邪月同时暴喝,一左一右向着千阳夹击而来,而千阳此时还是一动不动,仿佛还没有从胡列娜的魅惑魂技中恢复过来。

    “不想玩了,结束吧。”

    突然,千阳幽幽的开口说道。

    他的手背小臂和脚后跟突然爆开,从中竟然钻出了六根狰狞血红的狼牙!

    然后千阳慢慢的抬起手臂,他竟然直接用小臂上的两根焚血牙挡住了两人凌厉的攻势!

    “什么!他这外附魂骨竟然有六根!”

    焱和邪月二人一脸震惊。

    胡列娜也是一脸的不可置信,她不敢相信千阳竟然丝毫没有受到她魅惑魂技的影响。

    她知道的是千阳的精神力量不弱,可没想到这么强大。

    其实千阳现在的精神力堪比巅峰魂王,只不过没有使用的方法,不能攻击而已。

    不过只是被动的防御的话还是没有问题的,而胡列娜的魅惑技能入侵到千阳精神世界的时候被千阳轻松抵挡,连一丝的波澜都没有引起。

    话说千阳在抵挡住焱和邪月二人的攻势之后肉身力量,先是用差不多三成的力道一拳锤在了邪月的肚子上,让邪月瞬间像个大龙虾一样蜷曲了起来。

    然后又在下一瞬欺身到焱的跟前。

    “你小子皮糙肉厚,倒是不用手下留情。”

    千阳呢喃一声。

    只见他猛的跳起,在半空中抬起右腿,然后他的腿就像一把战斧一样向着焱的肩膀劈去!

    “啊!”

    焱凄厉的惨叫起来。

    因为千阳脚后跟上面的焚血牙直接把他的后肩给穿了个透心凉!

    下一刻,千阳收回焚血牙给焱的肩膀留下了一个二指粗细的血窟窿。

    “怎么样,还打吗,我可不想打女人。”

    千阳打了个哈欠,看向了胡列娜。

    …

    ps.主角最后那一招是假面骑士亚极陀里苦逼凉的技能,不知道有人看过没……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