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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恶临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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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沈喻(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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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初识沈喻是在大学二年级。那时候我二十一岁,而跟我同届的她只有十九岁。

    也就是说,她十九岁的时候,就已经拥有了非凡的气场。

    自从那一面之后,我脑子里便萦满了她的影子。作为一个读书读傻的人,我深谙“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的道理。于是在追她之前,也曾试着去了解她的背景。我开始跟他们系的老师同学套近乎,拐弯抹角,明察暗访,打听关于她的一切事情。

    但刺探来的结果让我在我背后,她正背着双肩包,眯着眼睛看着我。我因为转身太猛,差点蹭到她的胸上。

    “你……活腻了吗?”她顷刻瞪圆双眼。

    “对、对不起……”

    因为过于仓促,我都忘了挂断手机,里面的提示音还在不停响着。

    “sorry, the subcriber you dialed……”

    我刚要挂断,谁知道被她劈手夺了过来。她看一眼手机屏幕上的号码,顿时龙颜大怒。

    “早听说你在打听我隐私,一直盯着你呢!看你从学生处出来,然后鬼鬼祟祟地来打电话就知道你没干好事!”她举着我手机,一副要摔在地上的样子。

    “别别,我错了……”我赶紧求饶。

    “以后不准再刺探别人隐私,否则有你好看!”她把手机丢给我,然后转身走开。

    我心一横,快步追了上去。

    “那、那个,你能……”

    “不能!”

    “你、你能做我女……”

    “闭嘴!”

    “能做我女、女朋友吗?”我终于把这句话完整地吐了出来。

    “滚!”她头也不回,加快脚步朝图书馆走去。

    这便是我第一次向女生表白。之后在大学里两年多的日子里,我断断续续,先后又向她表白了八次。

    “你烦不烦?”她问我。

    “不、不烦。”

    “我都替你觉得烦!”

    “那估计咱俩对‘烦’的定义不太一致……”

    ......

    岁月如梭,一晃两年多过去,我和她就这样耗到了大学毕业。

    毕业之后她出国留学,我便进了这家文化公司,过着补锅加背锅的日子。

    但就在工作第三年的时候,我补锅居然补出了狗屎运。

    当时公司准备做一套丛书,可其中有个作者的文笔过于汪洋恣肆,整篇文章错别字连篇。“的地得”用不对也就算了,关键还全部用错。

    出书需要一套编辑、校对和加工的工作。但看这两位作者的稿子,“编校加”基本上等于重写,所以同事们都不想接任责编。

    就这样,主编又想起我来。

    “肯定是本畅销书,你做好了,给你收益分成!”大概也觉得任务过于繁重,主编使劲拍着胸脯给我许愿。

    我猜不透主编的意图,于是决定约作者见面聊一下。结果那天来了一个二百多斤,走路都呼哧呼哧喘气的胖子。他侧着身挪进小会议室,然后一屁股坐在我对面的椅子上。

    塑料椅顿时发出一阵悲催的惨叫,好在它勉力维持,最终还是痛苦地支撑住了超负荷的压力。

    “您是……?”我问。

    “俺就是‘白小纯’。”他说,“你们主编,是俺大舅。”

    “啊……”我愣了三十秒,“您的两本小说,还挺不错的,就是这‘的地得’……”

    “我故意用错的,先锋作者,行为艺术。”他说。

    “好吧……”我举手投降。

    他有一种“傲慢怼”的本事,我们俩根本无法沟通。我只好毕恭毕敬送他到电梯口,看着他努力把自己塞到里面。

    主编正好路过,他朝胖子挥挥手,然后拍拍我肩膀。

    “这作家是棵好苗子,小言,我给了你好资源啊。努力吧,有了收益肯定给你提成。”

    我只好点点头,看来这本书只能自己帮他重写了。

    好在我从小记忆力超群,脑子就跟扫描仪似的,任凭多长的东西,只要看上一眼,立刻就能从脑子里调出图像来。

    但饶是这样,我还是花了三个月时间扎进白小纯芜杂的小说里。每天用十几个小时改写,弄得眼睛都快瞎了。

    同事们都在窃窃笑我,就连老郑都来劝我。

    “要不——算了?不行推掉这份差事得了。”

    我摇摇头,推?推给谁去?本来都是大家不做的东西才扔给我的,我就是公司的recycle,我要再不做的东西,就只能永久删除了。

    可主编能让我删除他外甥的作品吗?

    人算不如天算,虽然耗费了我半年心血,但白小纯的书一炮而红。不仅红了,还很快以高价转卖了影视改编权。

    “俺是个胖子,但是个有才的胖子,俺肚子里装的都是才华!”他“啪啪啪”拍着肚子接受采访,说话跟之前一样理直气壮。

    我连着出了他两本畅销书,还卖了改编权,主编终于念起我的好,他力排众议,给我分了笔不菲的奖金——当然,他自己拿了在我面前。

    她腿上没穿丝袜,两条腿光滑洁白,简直就像刚漂洗出来的丝绸,让我忍不住……咽口唾沫。

    “又歪歪呢吧!”她使劲咳嗽一声。

    “没、没没……”我连滚带爬站起来,“在看、看书……”

    “一说谎就结巴!”她跟我擦肩而过,兀自噔噔噔朝楼下走去。

    我仓皇地追上她,周围有几个女生忍不住在窃窃笑着。

    “选你课的,有个姓薛的男生……”我边小跑边气喘吁吁地说。

    “你是替他求情吗?倒挺忠人之事的。”她半回着头,用眼角余光扫着我说,“杜万芊知道吧?校园一霸,不遵守纪律,我照样扣她考勤分。”

    “何必这么斤斤计较,你这样会招人恨的。”

    她忽然停住脚步。

    “人活着,不是招人爱,就是招人恨。”她说了一半,终于语气有所缓和,“既然你提起这事儿,那就让他写个能打动我的检讨吧。”

    “嘿嘿嘿,得嘞。”我心花怒放,不是因为沈喻同意我的说情,而是因为她居然卖我人情。

    “你要去游泳吗?我也带了泳具……”

    “今天不去游泳了——警局来人找我,他们说有案子需要我帮忙。”她说。

    “找你?”我惊讶万状。

    “对,不行吗?他们需要逻辑分析。”

    这便是沈喻接到的第一起案子。案子是一起连续入户抢劫杀人案。

    ......

    我没有参与这个案子,后来的细节,也是高中同学林瑛告诉我的。

    林瑛是警局新锐,刚被提拔成刑侦副队长,我们俩高中时候曾短暂同桌过。我还记得那时候她穿着格子裙,留着马尾辫,上来就拿起尺子,拎根粉笔,唰地在桌子中间画出一条三八线。

    我目瞪口呆——大姐,这是小学生搞得玩意儿,你都几岁了还这么幼稚啊。

    “我,”她指着我,摇着手指头说,“从来就没跟男生同桌过!”

    没想到过了几天,她又主动拿起桌布,把那条粉笔线擦掉了。

    “留着它,袖子上老蹭灰。再说,你这家伙比女孩还腼腆,看上去还凑合。”她卸下心防,把抹布往后面一扔,爽快地冲我说道。

    凭着这层老同学关系,我很快也跟警局的人熟络了起来。自从打听到林瑛在警局后,我也时常请这位女队长吃饭,以便探听一些沈喻的动向。

    林瑛此时正坐在我对面,她面容清秀,穿着牛仔裤、白衬衫,齐耳短发上有条黑白相间的发带,她胸口衬衫领口处还挂着一副太阳镜,看上去完全没有新晋副队长的样子,倒像个在找工作的大四学生。

    “哎,你给我说说,就那个连续杀人案,她是怎么破的?”我央告林瑛说。

    “她的事儿你是无论巨细都想知道啊。”林瑛盯着我,嫌弃地皱着鼻子说。

    “讲讲嘛!”

    “你呀,拿着结婚的钱来请我吃饭,所以于心不甘,想套点儿情报出来吧?”林瑛嗤笑着,“行,满足你。啧啧,一说起那个案子,我就觉得沈老师简直——就像神仙一样。”

    “快给我讲讲。”

    “那个案子你听说过吧?”

    “当然。”

    那起案子曾经轰动一时。

    三起连环案发生在滨江小区的十五号楼,而且前前后后不超过半个月。凶手的作案方式十分简单,又十分神奇。

    案子发生时间都在午夜,发生地点都在楼房的高层,遇袭的分别是三个独居白领租客,都是男性。

    第二个受害人可能没有一击致死,在死之前,他还拨通了120的急救电话。据120讲,那电话响了一声就被挂断了。

    袭击的方式都是用钝器击打头部,要迅速制伏和杀死三个年轻男人,这个人必然是孔武有力的青壮年。

    死者的房间里都有被大面积翻动的痕迹,被拿走的财物都是现金。而一些很贵重的物品,比如首饰、电子用品和奢侈品包包等,凶手都弃之不顾。

    一名受害者家里还藏有两根金条,凶手把它们翻出来扔在地上,但依然弃之不理。

    在门前,他急忙拉开门,询问她怎么了。

    嫌疑人说自己难受,年轻人赶紧把她请进屋子,给她倒了一杯热水,然后给手机开机,准备打急救电话。

    就在这时,嫌疑人无意中看到了房间里的一幅照片。

    照片里,年轻人扶着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两个人笑得十分开心。

    嫌疑人问,这是谁?

    年轻人回答说,这是我奶奶,小时候最疼我,有时候离家久了,真想奶奶做的饭啊。赶明年工作稳定了,我得把她老人家接魏阳来住上一段时间。

    嫌疑人心里的嫉妒之火腾地就燃烧起来——为什么那个奶奶,能有这么好的一个孙子呀!

    她越想越气,这时候瞥见旁边有个铁艺花瓶。一股邪魔般的力量控制了她的双手,她突然觉得胸口不痛了,她站起来摸过去,伸手拿起花瓶……

    没想到的是,她的动作被正等手机开机的年轻人看到了。

    奶奶,您这是?年轻人问。

    哦,我看这花瓶好看。

    年轻人没有多说什么。这时候手机已经开机,他低头开始拨打电话。

    “咚”的一声,重重的花瓶底座凿穿了他的后脑勺。

    嫌疑人杀人后,不知怎么反而起身来。

    “不跟你贫了,又来了一个大案子,我得赶紧去趟现场。”

    “哎,我花了两百块钱请你吃饭,才聊了五分钟不到呢。”

    “瞧你没出息的劲儿!哦,对了,我给你支个招,最近有部片子叫陆垚知马俐,讲的就是备胎和女神的事儿。你可以请她去看看,万一她那铁石心肠被打动了呢。”林瑛撇下这句话便匆忙离去。

    我看着林瑛走远,又看看桌上的饭,自己慢慢吃完,然后在附近电影院买了两张票。瞅着快到了沈喻下课的时间,便急忙朝魏阳大学的教学楼赶过去。

    今天运气特别好,我刚进楼门口就看见她从楼梯上走下来。

    “你又来干嘛?”惯常的开场白,惯常得简直都快灌肠了。

    “干嘛说又?”我赶紧冲过去想帮她拎包,不过她自己把包挎在了肩上。

    “昨天来了,前天来了,大前天,大大前天,大大大……算了,你来学校找我都快成本质规律了。”

    “真没有。我刚看过书里的概念,规律具有必然性、客观性、普遍性和永恒性。我来学校找你其实都是巧合嘛,比如今天我就正好路过这边,然后突发奇想,想请你去看个电影。”

    “你还在背书呢?——什么电影?”沈喻快步前行,我在后头紧紧跟着。

    “陆垚知马俐。”

    “不看。”

    “挺好看的。”

    “不就是说的备胎的事儿吗?你觉得你像备胎吗?”她忽然停住脚步,回头反问我一句,把我问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不像。林瑛说我不够格。”

    她噗嗤一声笑了。

    “我声明一点啊,我从来没把你当过备胎。”

    “那我是不是可以转正了?”

    “去死。”沈喻瞪我一眼,“你开车没?”

    “开了。”

    “那拉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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